中 国 华 能 总 部 项 目 精 装 修 工 程 标 段 4 项 目 部 木 饰 面 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来源为 工程款 ,采购人为: 中 铁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2.1项目概况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 3-0 4-19 地块)精装修工程第 4 标段,B 塔楼 1—9 层,地下室 B1—B3 层等区域精装修工程。中国华能总部项目4标段总建筑面积为1250 2㎡,建筑高度为55m。施工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B塔楼1—9 层,地下室B1—B3层,共12层。包括地下空间、餐厅、B座大堂、宿舍层及办公层。项目地址:位于东至城市道路ND15,南至城市东西轴线,西至城市道路NB2,北至 城市道路ED52。
2.2谈判内容
见附表1包件划分表
2.3谈判依据
2.3.1 中国中铁采购〔20 20 〕374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铁建工建安物机〔20 20 〕27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2.3.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1 物资名称:木饰面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 万元,注册成立年限≥1年,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2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工程所在地地方性标准。
3.1.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提供20 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合同业绩2份或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新中标业绩尚未完成合同签订的,可提供 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时间以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 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 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1.5生产能力要求: 满足本工程供货要求,需提供生产加工运输方案 。
3.1.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一般纳税人,提供20 21年至20 23年任意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自行编制或经第三方审计均可(如公司 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时按照成立以来提供)。
3.1.7其他要求:无。
不收取
6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以电子方式通过中铁鲁班平台递交。投标人按响应的包件一包一投,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6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9日14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铁鲁班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所递 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 .3 投标文件的递交:① 在投标文件界面将PDF格式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主文件上传;② 在投标文件界面将可编辑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③ 在报价信息界面对所列标的 项填写报价(保存的报价总价应与投标文件的报价总价一致);④ 点击提交按钮,状态显示为已投标即完成。
6 .4 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填写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使用的,则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提出处理方式,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 ec.co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 p ub s ervice.co m)上发布。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需求单位:中国华能总部项目精装修工程4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联系人、电话:梁伟东 17743440 6 0 2 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李永成 1348 8 8 20 20 9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1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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