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5840327001800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2023】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237号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1.2建设规模:改造装修学生宿舍楼(二期),总建筑面积为14386平方米。本标段包含5号楼与6号楼,其中5号楼建筑面积为4548平方米,6号楼建筑面积为454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940783.20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装修装饰 、智能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要求自 2021年6月至今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仓库、厂房、商住楼、幕墙除外)。类似工程的认定分如下几种情况:
(1)专业工程招标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专业工程直接发包项目:需上传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3)专业工程分包项目:需上传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专业分包施工合同中注明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备注:签订的专业分包施工合同,需提供合同信息归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合同。如合同信息归集的,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4)总承包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无法体现装修工程部分金额的,则还需在信息库中上传能体现装修工程部分金额的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模版详见附件)。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格式,未按提供的格式填报的,不予认可。
上述(3)和(4)不同投标申请人提供了同一工程项目的类似工程,只认可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计入。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2)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6)本工程实行集中建设,业主(项目使用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7)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标段编号为E320584032700180000300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E3205840327001800003002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项目二标段两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可参与两个标段,但1个投标人(包含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开标及中标次序为1:E320584032700180000300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项目一标段、2:E3205840327001800003002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改造装修工程二期项目二标段。
已先被推荐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获得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后续单位按排名次序递进成二标段相应的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6月06日16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 编: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周天宇联 系 人:潘莉莉、陈卫卫、施紫秋
电 话:0512-60900706电 话:0512-68669209
传 真:传 真:0512-65238892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szcjzb@163.com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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