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12-610161-04-01-6280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高新境阅里项目由1#楼、3#楼(住宅,26F/1D,剪力墙),2#楼(住宅,20F/1D,剪力墙),5#楼(住宅,25F/1D,剪力墙),6#楼(住宅,20F/2D,剪力墙),7#楼、8#楼(配套设施,3F/1D,框架),地下机动车库(2D)等组成。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4183.97㎡。该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概算约690万元;
2.2 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区科技四路以南、化龙一路以西;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标段编号:E6101003506bNeZfBUMc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2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中登记信息,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建发【2024】1003号),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执业注册证、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住建部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证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外省进陕企业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2024年02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2月24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标段名称:高新境阅里项目公共部位装修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支付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80号东配楼126室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
联系人: | 张胜群 | 联系人: | 付少华 |
电话: | 18092122343 | 电话: | 029-88228899-642 |
邮编: | 邮编: | 71006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紫薇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01681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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