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方)受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装修项目(采购编号:(2024)4082)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装修项目
2.采购编号:(2024)4082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拟定采购1家供应商。
4.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569222.52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进行清单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室内装修工程:
地面:包括地面基层处理、地砖或地板的铺设等。
墙面:包括墙面基层处理、涂料涂刷或壁纸粘贴等。
天花板:包括天花板吊顶的安装、涂料涂刷等。
门窗:包括门窗的安装、修补或更换等。
隔断: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隔断的安装。
(2)电气系统工程:
电线电缆敷设:包括电源线、照明线等的敷设。
灯具安装:包括吊灯、壁灯、台灯等各类灯具的安装。
开关插座安装:满足室内用电需求的开关和插座的安装。
配电箱安装:配电箱的安装及调试。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及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60天。
7.服务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沈阳财富中心项目A座第三十九层3901(1)、3906、3907号。
8.付款方式及条件:自合同签订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9.采购要求
(1)项目保修期:本工程交付后验收质保期两年,两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则无息退返质保金,质保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
(2)税费和发票相关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10.踏勘现场: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09月20日上午10时;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沈阳财富中心项目A座第三十九层3901(1)、3906、3907号;
联系人:白先生、13998153225。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2.企业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信誉情况: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具体查询界面截图及具体查询界面网址链接。注:截图及网址链接需分别独立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6.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挂靠。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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